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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水草交易区管理规定

发表于: 2019-05-24 16:32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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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发交易帖用户要求
1. 泡泡水族实名认证用户,每月可发8帖;
2. 未实名认证用户禁止在本区发布交易帖,可到【跳蚤市场】发布(实名认证方法:我的-->认证-->实名认证);
3. 商业交易帖请认证商家后发布,商家认证后的权益参考第4条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咨询;(商家认证方法:我的-->认证-->商家认证);
4. 认证商家分为:商家、黄金商家、钻石商家三个级别,对应发帖数:商家每月可发布30个交易帖,黄金商家每月可发布80个交易帖,钻石商家每月可发布180个交易帖;(商家认证为付费服务,不同级别享有不同的发帖数量、举办活动,广告等权益,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咨询)
5. 发帖额度每月1号重置,不累计;
6. 会员代友发布交易帖,发帖人负有同样责任;商家禁止代发帖。

二、发布交易帖内容要求
1. 必须详细描述物品的现有状态(品牌、规格、颜色等),不得故意隐瞒物品瑕疵;
2. 必须上传出售物品的实物照片;
3. 必须注明出售物品价格和运费;
4. 必须注明出售物品地区(详细到区县);
5. 必须要有联系方式(电话、QQ、微信等);
6. 必须说明付款方式,如不能走第三方必须帖子中明确说明;
7. 发帖成功后,系统自动扣除20贝壳作为发帖手续费;
8. 非认证商家禁止发布淘宝(天猫)、京东等第三方网站店名、链接、商品截图等相关信息;
9. 发布求购、赠送信息请移步【跳蚤市场】;
10. 认证商家发布商业广告信息请移步【商业交易区】;

三、违规处罚
1. 不符合发帖规则的帖子将被转移或删除处理,原则上第一次违规将收到管理人员回复提醒,提醒后1小时内没有改正的将删帖;对于多次提醒无效的违规者,将不再提醒直接删帖并扣除20贝壳,情节严重的将被删帖、扣减贝壳并禁言处理。
2. 禁止发布下列内容的交易帖,违规发布将被直接删帖并扣除50贝壳,情节严重的将被禁言处理,并依据《卖家行为规范处理办法》进行相应处罚;
(一)禁止出售国家法令、法规禁止贩卖的物品和生物;
(二)禁止盗用他人图片出售物品;
(三)禁止交易价格明显高于现行市场价格;
(四)禁止在他人发布的交易帖内,以回复评论的方式发布出售信息;
(五)禁止使用小号马甲扰乱交易区正常秩序,混淆视听;
(六)禁止推广QQ群、微信群、APP、小程序、论坛网站等公众性质平台信息;
(七)禁止公众号、直播号等个人或企业的自媒体信息;
(八)禁止代理、加盟等招商信息;
(九)禁止发布各类二维码信息;
(十)禁止发布泡泡平台之外的各类抽奖福利活动;
(十一)禁止发布任何未经平台允许的商业广告信息;
3. 对于交易违规的具体处理请参考《卖家行为规范处理办法》。

四、管理执行
1. 交易区管理人员认为交易帖存在一定风险的,可在交易帖中回复提示会员通过第三方交易;
2. 对管理人员的提示恶意攻击的,将会禁言或封号处理;
3. 管理人员有权删除不合规帖子,无须另行通知;
4. 交易区管理人员或巡查人员可对非商家发布的商业交易帖进行转移、删帖等处理,对于商业交易贴的判定标准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:
- 出售内容包含大量非闲置物品设备等信息;
- 出售内容包含大量水草活体生物等信息;
- 出售内容包含:批发、代理、招商、一件代发等商业信息,或实体店、工作室、淘宝、京东、拼多多等店铺信息;

五、风险提示
1. 推荐优先选择拥有【商家认证】标识的卖家所出售物品,以最大限度降低交易风险;
2. 警惕各种低等级小号的低价出售信息;
3. 交易方式建议采用第三方平台担保交易,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;
4. 卖家发货建议拍摄发货视频,买家收货建议拍摄开箱视频;
5. 通过泡泡平台发起,并产生的交易(私下交易或第三方平台担保交易)纠纷,当事双方应自行协商解决,或者通过法律渠道进行解决,所产生的纠纷和泡泡平台无关;但纠纷方在泡泡平台发起投诉,泡泡水族交易管理组将会按照《卖家行为规范处理办法》、《纠纷投诉区管理办法》进行处理。

会员在交易区发帖和回复,即表示您完全接受上述全部条款,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泡泡水族所有。

泡泡水族交易管理组
2023年10月12日 修改

【公告】水草交易区管理规定-图1

  • Jackly_C

    完成App内我的-任务,可以更快升级。

    2021-03-09 10:00:29 查看1条评论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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